
10月16日晚,广信股份(603599.SH)公告称 ,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广信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广信集团 ”)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

经查明,截至2021年7月21日,一致行动人广信集团 、黄金祥等合计持有“广信股份”约2.23亿股 ,持股比例为47.94% 。2021年8月10日至2023年6月20日,由于广信集团、黄金祥等主动减持加之可交债换股等原因,广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下降至41.63%,减少6.31%。2023年6月15日 ,当广信集团的大宗交易导致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减少达到5%时,广信集团未依法履行报告、公告义务。

据悉,黄金祥系广信集团 、广信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,时任广信集团执行董事、广信股份董事长和总经理 。
安徽证监局认为,广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有关规定,安徽证监局拟决定对广信集团责令改正 ,给予警告,并处以100万元罚款;对黄金祥给予警告,并处以40万元罚款。
(文章来源:中国经营报)








